中文必修課程免修申請作業:
1. 中文必修課程係指通識教育中心開設之「中文能力與涵養」3 學分課程。
2. 適用對象為本校學生(中文系及華文系不適用)。
3. 符合以下列任一條件者得免修「中文能力與涵養」課程,並核予 3 學分。
(1) 學科能力測驗「國文」成績達15 級分
(2) CWT 全民中文能力檢定等級為優等,且語文素養成績在 80分以上,寫作測驗成績達 5級分以上。
(3) 參加由國立台中教育大學辦理之「全國大專生語文素養檢測平臺」檢測,閱讀及寫作能力等級達到精熟級,且語文素養成績達 85 分(含)以上。
4. 符合中文必修免修條件者,須於通識教育中心公告辦理期限內,檢具相關證明文件,向通識教育中心提出免修之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5. 免修申請之結果於該學期加退選結束前公告,送交教務處登錄並核予學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