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徵才公告】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中心徵聘華語教學儲備教師

因應111年即將開設之各類華語課程,欲充實補足師資陣容,促進本中心華語文教學之業務發展,公開甄選可配合授課之華語文教學儲備教師數名,表現優良者未來可轉為中心正式華語教師。


◎應徵資格
(一)    大學畢業以上(國外學籍者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大學、畢業證書須經駐外單位認證)。

(二)    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:
1.    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中心師資培訓課程結業者;
2.    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相關系所畢業;
3.    取得教育部「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」。

(三)    相關修業及教學(其有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考慮):
1.    華語文教學時數500小時以上者;
2.    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120小時以上者;
3.    修畢華語文相關系所課程12學分以上者;
4.    有語言教學經驗者。

(四)    其他要求:
1.    責任心強,且能配合各項行政要求。
2.    口齒清晰、發音標準、且熟悉注音符號及漢語拼音。


◎繳交資料:
(一)    繳交資料
1.    個人履歷與自傳(請下載本中心履歷表格式)
2.    大學(含)以上畢業證書影本
3.    相關教學年資證明影本(無教學經驗者免附)
4.    教育部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或華語文教學進修證明文件影本
5.    教案(6頁以內),以當代中文課程1-6冊中任選一課為教案內容。
6.    可檢附其他相關正式文件(影本)足以證明華語教學專業有關之能力,如語言證明、專業證照、任職單位推薦函等。

(二)    收件方式: 
1.    請將上述資料(1-6項)合併成一份pdf.檔,檔名請命名為「(應徵者姓名)_應徵華師履歷表」寄至本中心電子信箱:clcndhu@gms.ndhu.edu.tw
2.    來信主旨請註明「(應徵者姓名)應徵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教學教師」


◎申請截止日期:
以上文件請於111年4月15日(星期五)前以電子郵件寄至本中心。

更多詳細說明請見附件。


◎聯絡人:黃小姐   聯絡電話:(03)890-5248
  E-mail:clcndhu@gms.ndhu.edu.tw